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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关注省级以下政府支出责任划分

按照现行政策,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450元)也是按照西部地区中央承担80%,中部地区中央承担60%,其他地区分省确定具体比例。而中央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和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则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对东部地区按照10%~50%的不同比例予以补助。而2019年起,上述比例均将按照前述5档划分来执行,更加科学具体合理。

除上述7项公共服务划分比例明晰外,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教育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包括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等6个按比例分担、按项目分担或按标准定额补助的公共服务事项,暂按现行政策执行。比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支出责任,第一档为8∶2,第二档为6∶4,其他为5∶5。

这次基本公共服务分五档划分36个地方的具体比例,是维持在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上,对支出责任进行明晰确定。这些背后反映的更多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人口等既有格局上,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朝着规范化、法治化方向改革。下一步应该关注省级以下各级政府在这些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上的分担。

省级政府加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统筹,适当增加和上移省级支出责任。县级政府要将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优先用于基本公共服务,承担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组织落实责任;上级政府要通过调整收入划分、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县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